办理机构: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83125068、87500319 办理条件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办理程序 夫妇双方申请?单位或村居委加意见?镇或街人口计生部门审查?区、县级市初筛?市专家组鉴定?市人口计生局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鉴定费250元,粤价函[2004]146号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每年3月、7月、11月各鉴定1次,共3次。审批期限:自收到区、县级市申请表2小个工作日,专家审阅病历、现场讨论和鉴定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广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2、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登记表; 3、病历简介及专家讨论记录。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 3、《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三十三条。 办公地址 1、 广州市府前路l号市府大院4号楼西座505房(市人口生局科技处); 2、广州市天河东路德欣街29号(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 办事网址 www.gzfb.gov.cn 投诉电话 83125168,83125164 投诉处理期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