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港澳台居民、华侨证件遗失、损坏或过期办理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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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申请人向暂住地区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如无其他身份证件或所有证件均已遗失,则向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及手续㈠港澳居民、华侨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㈡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证明;㈢提交本人申请书(说明本人情况,证件过期、损坏经过,或过期原因,证件名称、号码等); ㈣提交证件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证明;㈤提交在暂住地填写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㈥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 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查询电话:96897或16890022(自动)83115808(人工)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